公告本處115年春季文化藝術研習班退費辦理方式
一、本處115年春季文化藝術研習班按招生簡章第7點辦理退費,退費方式包括現場申請及通訊申請,敬請各申請者確認個人意願後再申請退費。 二、退費方式如下: (一)現場退費(以現金退費):檢附身分證正本及繳費單存根聯(如委託他人代辦,請攜帶委託人及代辦人之身分證正本),於退費期間上午09:00-12:00,下午13:30 - 17:00至本處藝文大樓3樓或大稻埕戲苑申請辦理。 1.藝文大樓地址: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3樓。 2.大稻埕戲苑地址: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8樓。 (二)通訊申請(以電匯退費):於本處官網下載退費申請書,檢附身分證、繳費單存根聯及本人存簿封面,以email電郵或郵寄辦理。 1.郵寄地址:同上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逾期申請恕不受理,信封請註明「申請藝文大樓/大稻埕戲苑藝研班退費」。 2.電郵地址如下,申請退費之email主旨請繕打為:姓名申請退費,例如:陳○○申請退費,電郵後,請來電確認是否送達,以免誤失: (1)藝文大樓:cp2878@gov.taipei (2)大稻埕戲苑:artsddc@gmail.com 3.退費方式:自退費申請書收件日起一個月內以電匯方式退費。惟申請資料不齊者,應於收到本處通知後三日內補正,資料齊全後始正式收件。逾期未補正者視同放棄申請。 4.申請退費之email主旨請繕打為:姓名申請退費,例如:陳○○申請退費,電郵後,請來電確認是否送達,以免誤失。 三、檢附資料: (一)退費申請書 (二)身分證正/反面影本 (三)繳費單存根聯 (四)學員本人之存簿封面影本 四、退費期間及退費金額: (一)藝文大樓: 1. 因招生人數不足致不開班者,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學員之因素應檢附證明文件(醫療診斷證明等),得全額退費。並請於115年2/23(星期一)起至2/26(星期四)前至本處辦理。 2. 開課前提出申請:自2/23(星期一)至2/26(星期四)止,核退所繳納學費9成。 3. 開課後至學期1/3:自3/2(星期一)至3/30(星期一止提出申請,核退所繳納學費7成,逾期不予退費。 (二)大稻埕戲苑: 1. 不開班者得全額退費。並請於115年2/24(星期二)起至2/26(星期四)前至大稻埕戲苑辦理。 2. 開課前提出申請:自2/24(星期二)至2/26(星期四)17時止,核退所繳納學費9成。 3. 開課後至學期1/3止:自3/3(星期二)至3/31(星期二)17時止提出申請,核退所繳納學費7成,逾期者不予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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