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稻埕戲苑9樓劇場115年下半年度零星檔期即日起受理申請
大稻埕戲苑九樓劇場115年下半年度零星檔期開放申請,歡迎各項藝文活動申請使用(大稻埕戲苑優先提供辦理傳統戲曲藝術活動者)。本次申請案之統一收件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(郵戳為憑),有意申請者,請把握申請期限。 一、本次開放申請檔期如下: (一)7月:7日至12日。 (二)8月:6日至9日、11日至16日。 (三)9月:26日至27日、29至30日。。 (四)10月:1至4日、7日至11日。 (五)11月:18日至22日。 (六)12月:9日至13日、23日至27日。 二、送件內容: (一)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大稻埕戲苑9樓劇場檔期審查申請書一式2份。 (二)大稻埕戲苑9樓劇場場地使用時段暨設備申請表一式2份 (三)申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1份: 1.團體申請者須檢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及負責人身份證影本。 2.個人名義申請者須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(請於證件影本上簽名)。 (四)以上送件資料不齊者,不予受理並退件。申請人所送演出資料,應取得創作者或演出者之同意,如有任何法律糾紛,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。 (五)檔期審查申請書、場地使用時段暨設備申請表及申請資格證明文件,請同時提供電子檔,寄至ddc.theater03@gmail.com。 (六)每一團隊不限投遞數量,但請分別送件。 三、送件方式: (一)親送:週二至週五 上午09:00至下午5:00,大稻埕戲苑8樓行政辦公室。 (二)郵寄:103012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8樓,「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大稻埕戲苑」收,請以掛號辦理,並於信封註明「9樓劇場檔期申請」。 四、「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」及「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」請至本處網站首頁「書表下載區」下載參閱;若有疑問請洽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大稻埕戲苑02-2556-9101轉分28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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